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答辩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5〕224

各学院:

专业实习答辩作为实习教学内容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展现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实际情况,现将2026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安排

专业实习答辩工作应于学生返校后两周内完成,各学院依据教学安排情况确定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并提交《专业实习答辩方案》(附件1)、《专业实习答辩安排》(附件2)

二、答辩的组织与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答辩工作,充分认识答辩的重要性和意义,依据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实习答辩工作,做到答辩全过程组织严格,答辩参与者认真自律,要通过答辩对学生的实习效果做好考核,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质量进行验收,杜绝“应付了事、走过场”。

1.各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答辩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答辩成绩评定标准)(附件1),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相关工作,并将《专业实习答辩安排》(附件2)《专业实习答辩委员会成员表》(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分小组进行,每个答辩小组教师人数3人(含组长)。

3.各学院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取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专业实习取消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4)的形式报教务处并通知到学生本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取消答辩资格,成绩判定为不及格:  

1)实习日志缺额达三分之一以上的;  

2)实习报告明显抄袭他人的;

3)严重违反校规或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4)实习期间缺勤三分之一以上的。

4.答辩前,各学院应将答辩分组、答辩的时间地点、答辩程序、答辩要求等情况通知给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

5.各答辩小组要认真开展答辩工作,保证答辩工作质量,并对答辩全程录音。每名学生答辩时间应控制在15~20分钟,提问应与学生实习内容紧密相关,师生问答应做好记录。

6.答辩小组应按照答辩成绩评定标准现场给定答辩成绩。按照《课程考核备案表》中的考核要求形成课程成绩。

三、总结与归档

各学院应在答辩结束后将专业实习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交教务处,同时对本次专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归档工作,将各专业及学院专业实习总结(纸质+电子版,总结中每个专业提交至少10张专业实习照片)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守正楼310)。

四、各学院应提交的材料

截止日期

材料名称

答辩开始前一周

《专业实习答辩方案》(附件1)、《专业实习答辩安排》(附件2)、《专业实习答辩委员会成员表》(附件3)

答辩开始前

《专业实习取消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4)

成绩录入完成日

各专业及学院专业实习总结(纸质+电子版)

、联系方式

电话:31919653  


附件:1.方案总结模板

     2.专业实习答辩安排

     3.专业实习答辩委员会成员表

     4.专业实习取消答辩资格审核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