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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5〕8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2〕9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将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4.24-5.6

各学院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制定本单位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5月6日11点前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及《转专业考核方法及转入要求》(附件1)纸制版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kaowuke2020@163.com。

各学院

5.7-5.13

教务处初审各学院及专业具体要求,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法及转入要求》。

教务处

5.14-5.21

各学院按制定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和《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法及转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全体学生知晓专业的转出条件、转入要求、志愿填报要求、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

各学院

教务处

5.22-6.3

各学院组织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与条件进行预审(春季学期成绩公布后复审申请资格,最终确定申请人资格),并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预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院长审批后,将符合预申请资格的申请表及汇总表于6月3日前报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

6.4-6.5

教务处审核后按申报志愿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给对应的转入学院。

教务处

6.6-6.16

各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法和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准备。如需要学校印制考核材料请于6月10日前交教务处。

各学院

教务处

6.17

各学院6月17日集中组织进行专业考核,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各学院

教务处

纪委办公室

6.18-8.7

学校根据《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法及转入要求》,对公共课有考核要求的,将进行统一考核。最终转入学院结合转专业考核成绩、申请学生春季学期期末成绩、专业在招生时公布的要求及录取条件等,按照接收的学生数量计划,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全面审查,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见,并于8月7日将签署意见后的《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学生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

各学院

8.8-8.23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转专业审核情况,在8月14日前审核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核后,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合格名单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制发文件按规定备案

教务处

8.24

发文后,学生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学生凭学校转专业文件在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各学院

教务处

学生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表执行,并按时间要求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夏楠楠,联系电话:31969557。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法及转入要求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预申请汇总表

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学生汇总表

5.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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