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5〕68号
各学院:
专业实习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校应用型办学特色,落实“五实”教育育人模式,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实习教学管理,全面提升专业实习教学质量,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分散实习暂行规定》,结合实际,现将2026届本科生专业实习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统筹做好专业实习工作,建立校企协同管理机制,配备“校内+校外”双导师全程跟踪实习,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高效”推进。
二、组织与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专业实习教学工作。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教研室主任及教师担任组员,按照专业实习进程安排切实制定专业实习实施方案,保障各环节规范有序进行。
三、实习方式
1.集中实习
为保障实习教学效果,原则上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学生到专业对口的校企合作实习基地进行集中实习。各学院应合理统筹安排,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要充分利用,以校企合作实习基地为主,确保岗位数量≥学生人数,且与专业高度相关。切实提高集中实习学生比例。落实实习单位与学生的“双向选择”,保障学生权益。学生集中实习比例将纳入教学单位年度考核。
2.分散实习
对于自主申请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学生自行确定实习单位并按要求提交《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后,各学院要对学生选择的实习单位与其专业相关性进行审核,确保学生到专业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保证专业实习质量。各学院应加强过程管理,监督其有效完成专业实习。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学院工作要求
1.强化培养目标,完善教学资料。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实习指导书,依据专业实习质量标准细化专业实习要求,科学安排专业实习内容。
2.多措并举,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实习基地能接纳学生数量应不少于应参加实习的学生数量。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与实习基地对接,联系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统筹好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关系,保证专业实习目标的达成。
3.严把准入标准,做好指导教师遴选。各学院应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校内教师全程指导学生专业实习,并根据实习岗位配备校外指导教师,每位学生必须有确定的专业实习校内、校外指导教师。
4.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实习动员。各学院应召开毕业专业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明确专业实习的意义、任务、考核要求等;对专业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学生签订毕业专业实习安全协议书;购买实习保险,教育学生在专业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专业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5.严格过程管理,加强质量监控。 各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专业实习过程质量监控,积极与实习单位沟通,做好实习期间学生实习、教师指导情况的检查工作。于专业实习的第5、9、13、17周对前4周《专业实习指导记录及月度评价表》(附件2)进行检查。实习指导质量将纳入教学单位和教师的年度考核。
6.严把实习单位质量,确保“双向”选择。集中实习的学生实习单位的确定要经过学生和企业的双向选择,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要求学生进入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7.统筹推进,相关环节有序衔接。各学院应将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就业等工作进行统筹开展,做好人才培养各环节的有序衔接。
(二)教师指导要求
1.每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2.校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问题及时反馈与指导,将指导工作如实记录在《专业实习指导记录及月度评价表》(附件2,每周至少记录一次)中,并随时以电话、QQ、微信、实地检查等形式抽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在岗情况,如有学生存在违反纪律情况应及时汇报至所在学院。
3.校内指导教师应与校外指导教师建立联系,共同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专业实习,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习相关材料,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学生专业实习要求
1.所有学生实习前须与所在学院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3),与实习单位及所在学院签订专业实习协议。专业实习协议交由各学院保存,未签署协议的学生不得进行专业实习。实习期内原则上不能变更实习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单位,须征得家长、原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按旷课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2.分散实习的学生应于专业实习开始1个月前向所在单位提交《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审批通过后按照学校进程安排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3.认真学习专业实习有关管理规定,端正态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手册、中期报告、实习日志等)。
4.实习学生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信畅通,须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不在实习岗位时,需提前告知指导教师,说明去向、时间、联系电话。如累计2次抽查无故不在实习岗位,专业实习按不及格处理。
5.遵守实习单位、岗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6.遵守学校对专业实习的其他有关要求。
7.专业实习结束后,毕业生须按时返校,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五、进程安排
1.准备阶段
各学院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业实习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春、秋季学期专业实习开展时间及要求。确定校内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各专业进程情况,适时召开动员会,确定分组,指导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落实实习单位。
2.实施阶段
时间安排 | 任 务 |
专业实习第1周至结束前2周 | 学生在实习单位开展实习,在实习结束前由实习单位出具《专业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附件6),指导教师与学生及实习单位密切沟通,加强对实习的过程管理,各专业进行周汇报。 |
专业实习结束前2周的周六 | 学生返校 |
专业实习结束前1周 | 学生整理材料,完成专业实习日志、报告(附件6),指导教师评阅并给出成绩,各学院审核学生答辩资格,提交答辩方案。 |
专业实习最后1周 | 组织学生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答辩结束后1周内 | 完成所有学生成绩的录入。 |
答辩结束后2周内 | 各学院及各专业应对本次专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
六、强化过程管理
做好实习周汇报工作。各专业加强对专业实习检查及评价力度,实行“周汇报”制度。各专业每周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及教师检查情况进行周总结,周总结要求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并不局限于:本周学生实习基本情况、检查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等,要求图文并茂,格式参照专业实习总结模板),每个专业一个word文档,各学院检查之后,统一汇总每周周四15:00前将前一周情况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严把实习教学质量关,同时,教务处会对上交情况及质量进行通报,并纳入教学单位绩效考核。
七、材料提交
日期/时间 | 材料名称 |
专业实习开始前3周 | 提交《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实施方案》《专业实习分组汇总表》(附件4) |
专业实习开始前1周 | 提交《专业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 |
实习期内每周四 | 提交各专业周总结材料 |
专业实习答辩结束后2周内 | 提交学院及各专业的专业实习总结 |
附件:1.分散实习申请表
2.专业实习指导记录及月度评价表
3.实习安全承诺书
4.专业实习分组汇总表
5.专业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
6.专业实习手册、实习日志、实习协议
7.实习指导书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