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5〕5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实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与安全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拟进入学校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全体师生。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拟进入学校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全体师生,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内通过智慧教学平台完成学习。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内通过智慧教学平台完成考试,逾期未考或考试未通过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教育内容
1.实验室用水、用电、消防安全等通识知识。
2.化学、电气、机械类实验室与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防护知识。
3.事故急救与应急处理等。
四、教育方式
学生通过智慧教学平台进行在线学习与考试:进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智慧教学平台(网址:https://syucu.mh.chaoxing.com/)”,登录后选择“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课程进行学习并完成考试(9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习结束并考试合格后,可下载实验室准入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宜
1.实验室准入教育由教务处统筹、实验室归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实验室归属单位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根据各实验室使用情况,完成课程学习对象账号配置。
2.师生应按时完成智慧教学平台内指定课程的学习并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学习过程中需完整观看所有线上课程章节,禁止快进或跳过任何学习内容。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进度,任何章节缺失系统将认定不具备考试资格。
3.学生获得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试合格证书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在校生仅可认定一次,分值0.2)。
联系人:万继伟 联系电话:31919653
教务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