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5〕4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集中考试周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进程安排,教学周第十九周、二十周为集中考试周,即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原则上考试周内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公共课的考试课程,各学院可在考试周内穿插编排因特殊原因未编排的剩余考试课程。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段安排
考试课程应在结课后两周内安排期末考试,教学周第十四周(含十四周)前结课的考试课程原则上应在十六周前完成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十五周到十六周结课的考试课程在十九周前完成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期末考试的课程,按照结课时间先后的顺序穿插在考试周内编排。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15:00-16:30,晚上17:00-18:30。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及时上报教务处考务科。
二、期末试卷上交、领取及保密工作
(一)试卷份数及命题要求
根据学校教考分离工作要求,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专升本考试课课程均需提交10套试卷。专科生考试课程需提交2套试卷。考试命题严格遵守《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及试卷评阅规范》规定,试卷之间重复率≤20%,且与近三年该门课考试试题重复率≤20%。
(二)试卷上交时间及要求
1.根据学校整体教学进程的结课情况以及试卷印刷周期,本学期教学周第六、七周收取前十一周结课的考试课试卷等材料,第七、八周收取第十二周至十五周结课的考试课试卷等材料,第八、九周收取剩余的试卷等材料。
2.各教学单位上交试卷前,应认真校核试卷封装袋、试卷答案袋上的各项信息,确保课程名称、考试班级等信息准确无误。
3.提交试卷等材料时要求填写及上交纸质版的《期末(重修)考试试卷上交汇总表》(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考务科邮箱:kaowuke2020@163.com。
4.为保证试卷等材料的安全及保密,应由教学秘书负责直接交接。交接时间为对应上交材料周次的周三、周五(详见附件2),试卷等材料需到守正楼308教务处考务科董莉老师处签字交接。
(三)领取试卷及保密工作
考前一周相关单位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试卷并完成粘贴考试名单、标注缓考与取资、填写考试时间与地点等工作,试卷保存确保安全保密。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学院安排的期末考试考表应于考试前两周在教务系统中公布,并提醒相关监考教师、主考教师及考生查询,公布考表前一周应完成监考人员录入、分配工作。考前应准备监考教师签到表、主考签到表、巡考记录单、违规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做好学生缓考、取资情况的审核与统计。领取监考牌、巡视牌、主考牌、考场报告单、试卷封装材料。
三、考试过程工作安排
(一)考务培训会
考务培训会集合时间为考前半小时,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时间准时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到,考前培训会应按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相关要求开展考前培训工作,重点明确监考工作流程、监考人员工作职责、以及学生违纪作弊处理等。
(二)巡视工作安排
各学院巡考按照1位巡视人员:10个考场的比例来安排巡视人员。巡考工作要求请参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考场巡考人员工作规程》。
(三)主考工作安排
主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全程在岗,确保及时处理试卷相关问题。
四、考后工作安排
1.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照考试先后顺序将试卷袋上学生交卷时间如实填入《期末考试试卷上交时间统计表》(附件3)中,于当学期期末考试周结束后一周内将电子版汇总材料发到考务科邮箱(kaowuke2020@163.com)。
2.考试结束后做好与阅卷教师交接试卷工作,并按照相关阅卷要求完成试卷评阅、录入成绩等工作。
3.不能录入系统中的重修学生纸质版成绩单,需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一式两份上交到教务处考务科。
4.随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成绩单按照相关要求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考务科。
5.各学院需完成自行组织的期末考试材料(监考报告单、监考教师签到表、巡考记录单、主考签到表等)归档工作。期末考试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课程考核方法备案表、考试总结、教考分离总结等材料于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上交到教务处考务科。
附件:1.期末(重修)考试试卷上交汇总表
2.2025年春季学期各教学单位上交期末试卷时间明细表
3.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上交时间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