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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289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校教材管理和建设水平,规范教材选用程序,加强教材使用过程管理,保证优质教材资源进课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材管理总的原则

高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

各教学单位对选用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学术取向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2.质量第一。

1)马工程相关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选用马工程教材。已出版的马工程教材及对应课程建议名单详见《“马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及对应课程参考(截至2024年11月) 》(附件1);

2)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

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教材选用要求及其他事项

1.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进行网上填报。

2.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务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教材汇总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3.教材征订一经落实,不得随意更换。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订购或发行教材(含教学参考书)。

4.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择同一版本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5.各教学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教材的选用工作。原则上教材选用范围应在已备案的教材库(教务系统)中选取。讲授多年的课程,应保持所选教材的稳定,新开课也应尽快确定相对稳定的教材。

6.系统中教材征订数量为实际在校学生数量,不含离校、借读、参军、休学、退学的学生。

7.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把关,严禁出现漏订教材现象,如因特殊情况漏订的教材,需由开课单位到教务处办理补订手续。教务处根据市场货源情况,努力解决,但不保证供应。由于教材漏订所造成的学生上课无教材的情况,需由所在教学单位对学生负责并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四、教材上报程序

1.任课教师依据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及本通知各项要求,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学生教材的征订。无需征订教材的课程,不必在系统进行操作。

2.各教学单位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学院长(主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审核。

3.新教材选用程序。因无货等特殊原因需更换新教材的,由主讲教师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后方可选用。

五、教材质量监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2.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3.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盗版盗印教材;

5.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6.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7.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8.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9.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材料提交

1.各教学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3日16:00前在系统中确认本单位2025年春季学期所有教学任务的教材选用数据,并提交教务处审核,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待教务处审核完成后在系统中下载本单位教材征订汇总表(如有无需征订教材的课程,请在汇总表中进行备注“不征订教材”),并上报至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务必确认马工程相关课程教材选用情况,并提交《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马工程相关课程教材征订汇总表》(附件3)。

各单位的教材征订汇总表、附件2、附件3等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24日14:00前交至守正楼310。

联系人:王敬淇。


附件:

1.“马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及对应课程参考(截至2024年10月)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马工程相关课程教材征订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