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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举办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25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要求,学校将启动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成长赛道 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和职教组。本届大赛不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 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各学院要围绕赛事广泛开展就业指导、校园招聘、引企进校、访企拓岗等促就业活动。

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就业指导处

承办单位:各学院

四、 校赛安排

(一)报名:截止11月22日。各学院积极组织,全体在校生均需报名参与。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 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报名系统现已开放。

(二)初赛12月6日前完成。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参加决赛的选手。各单位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聘请评审专家等。各学院参加决赛名额根据本单位报名人数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三)决赛12月18日前完成。由教务处、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遴选参加省赛的选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加省赛选手按照省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五、 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报名成长赛道选手须完成平台“生涯闯关”,报名就业赛道选手须完成“职业适配度测评”。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六、 奖项设置

(一)决赛按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分组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各学院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赛,加大对参赛选手的支持与鼓励力度,对获奖选手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充分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 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赛事工作。

(四)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积极邀请校内外就业指导专家和知名企业负责人作为大赛评委,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审和就业指导,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联系人:王敬淇   电话:024-31919653


附件:

1.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

                                                                                 教务处 就业指导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