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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247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校应用型办学特色,落实“五实”教育育人模式,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现就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工作包含指导教师遴选、题目的遴选与审定、分组动员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期检查、答辩及成绩评定等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见附件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完成相关阶段任务,并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材料模板请到办公OA教务处菜单栏中下载)。
   各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1〕209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规范化要求(修订)》(城建院发〔2021〕210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实施细则》(城建院发﹝2021﹞193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实施细则》(城建院发﹝2021﹞20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指导教师遴选

指导教师应具有不低于中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8人,每组只能配备一名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含已签订协议的外聘教师)。

(二)提高选题质量
    1.提倡真题真做,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单位的作用,广泛征集来自企业一线的真实项目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保证选题与专业高度结合,提高选题的学术性和技术性
 2.各学院应结合学生专业实习过程中已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情况,完成设计(论文)选题,各学院在学生选题之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设计(论文)题目、选题依据、任务书内容、成果要求等进行充分论证,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解决本专业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的考核。
    3.各学院每个专业要确保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工学类专业要以工程设计类课题为主,工程设计类课题比例不得低于70%。
    (三)做好过程指导
     1.各学院应对本单位每名指导教师的指导时间、地点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安排,组织指导教师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课,上传相关学习资料,发布指导计划,按要求开展指导。指导教师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专业性业务指导,并如实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单》,保证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阶段性成果,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
     2.来源于企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鼓励实行“双指导教师”制,即校内指导教师(含已签订协议的外聘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在指导过程中,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面指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企业指导教师在选题申报,开题、中期、答辩等关键环节的指导作用,明确企业指导教师具体工作分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顺利完成。
    (四)加强学术诚信教育
     各学院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1〕208号)等文件精神,对师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与处理。
    (五)做好各环节质量监控与管理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本着严格管理、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
     三、材料上交要求
     纸质版材料按进程安排的时间要求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广岐           电话:31919653  

     附件: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