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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24年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211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集中考试周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进程安排,教学周十九周、二十周为集中考试周,即2024年1230日起至2025110日止。原则上考试周内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公共的考试课程,各学院可在考试周内穿插编排因特殊原因未编排的剩余考试课程。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段安排

考试课程应在结课后两周内安排期末考试,教学周第十四周(含十四周)前结课的考试课程原则上应在十六周前完成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十五周到十六周结课的考试课程在十九周前完成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期末考试的课程,按照结课时间先后的顺序穿插在考试周内编排。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15:00-16:30,晚上17:00-18:30。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及时上报教务处。

二、期末试卷上交、领取及保密工作

(一)试卷份数及命题要求

根据学校教考分离工作要求,2024年季学期本科生、专升本考试课课程均需提交10套试卷。专科生考试课程需提交2套试卷。考试命题严格遵守《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及试卷评阅规范》规定,试卷之间重复率≤20%,且与近三年该门课考试试题重复率≤20%。

(二)试卷上交时间及要求

1.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进程以及试卷印刷周期,本学期教学周第(108日起)开始收取前十周结课的考试课试卷,第周(1014日起)收取第十一周至十四周结课的考试课试卷,第周(1021日起)收取剩余的考试课试卷单独开课的重修考试试卷根据结课时间按照以上要求上交

2024年季学期考查课如有补考安排的,补考试卷在教学周第十二周周五(1115日)上交到教务处考务科董莉老师处。

2.提交考试课试卷时要求填写及上交纸质版的《期末(重修)考试试卷上交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考务科邮箱(kaowuke2020@163.com)

3.为保证试卷等材料的安全及保密,应由教学秘书负责直接交接。交接时间:对应上交周次的周三、周五上午9:00-11:00,具体上交试卷安排表由教务处考务科董莉老师另行发布。交接地点:守正楼308

4.各教学单位上交试卷前,应认真校核试卷封装袋、试卷答案袋上的各项信息,确保课程名称、考试班级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领取试卷及保密工作

考前一周相关单位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试卷并完成粘贴考试名单、标注缓考与取资、填写考试时间与地点等工作,试卷保存确保安全保密。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学院安排的期末考试考表应在教务系统中提前两周公布,并于考前一周完成监考人员录入、分配工作。考前应准备监考教师签到表、主考签到表、巡视记录单、违规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做好学生缓考、取资情况的审核与统计。领取监考牌、巡视牌、主考牌、考场报告单、试卷封装材料。

三、考试过程工作安排

(一)考务培训会

考前半小时为考务培训会集合时间,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时间准时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到并认真听取考前培训会。培训会应重点明确监考工作流程与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如有违纪作弊的应严肃处理。

(二)巡视工作安排

各学院巡考按照1位巡视人员:10个班级考试的比例来安排巡视人员。巡考工作要求请参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考场巡考人员工作规程》。

(三)主考工作安排

主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全程在岗,确保及时处理试卷相关问题。

四、考后工作安排

1.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照考试先后顺序将试卷袋上学生交卷时间如实填入《期末考试试卷上交时间统计表》(附件)中,于当学期期末考试周结束后一周内将电子版汇总材料发到考务科邮箱(kaowuke2020@163.com)

2.考试结束试卷做好与阅卷教师交接工作,并按照相关阅卷要求完成试卷评阅、录入成绩等工作。

3.重修学生成绩不能录入系统中的(结业、补修等)纸质版成绩单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一式两份上交到考务科。

4.随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成绩单按照相关要求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考务科。

5.各学院完成自行组织期末考试材料(监考报告单、监考教师签到表、巡考记录单、主考签到表等)归档工作。期末考试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课程考核方备案表、考试总结、教考分离总结等材料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上交到教务处考务科。


附件:1.期末(重修)考试试卷上交汇总表

2.期末考试试卷上交时间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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