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耗材管理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202号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教学,进一步规范实验耗材领用管理,在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实验耗材交付教学单位完成出入库登记后,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实验耗材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存放,加强耗材存放管理
各实验室(含机房、实训室)应安全、妥善存放实验耗材,涉及危化品等易燃易爆易制毒耗材应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存放,避免耗材混放,应对耗材存放场所应定期巡视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二、按需领用,加强耗材领用管理
实验耗材服务于教学科研,耗材领用应本着安全、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耗材领用登记制度,在实验耗材领用登记表中详实记录耗材的实际领用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实验耗材领用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