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19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含机房、实训室)安全管理,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相关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办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三、检查内容
1.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如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机构设置、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应切实掌握实验室情况;
2.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如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应急方案等;
3.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的领取、使用、存放情况,如台账是否规范、账物是否相符、使用保管是否合规等;
4.危险废弃物分类与处置情况,是否规范分类暂存、是否及时安全处置等;
5.实验室内的水、电线路是否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6.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及时报修,对所涉及“大跨度”建筑类型的实验、实训场所的框架结构、顶棚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7.检查实验室内实验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涉及锂电池的充电设备等存放及使用环境的安全情况;
8.做好实验室屋顶漏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出现漏水现象的,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管好屋内物品;
9.实验室安全防控物资配置情况,如消防设施、个人防护装置、应急物资等;
10.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其他项。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无法自行解决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将检查情况记录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风险台账(附件1),检查结束后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于8月31日前将附件1、2签字盖章后交至守正楼3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学校将根据自查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
1.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风险台账
2.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模板)
教务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