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196号
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常规性工作,是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方式。为全面了解新学期开学情况,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8月26日至9月6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6日(第1、2教学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
三、检查内容
1.常规教学检查
(1)智慧教学平台建课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依据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对本单位任课教师在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智慧教学平台(https://syucu.fanya.chaoxing.com/)建课情况进行检查,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智慧教学平台建课情况检查表》(附件1)。
(2)教学情况检查
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成立课堂教学情况检查组,对本单位任课教师到岗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学习效果以及教学设施完好情况、教材到位情况等方面展开检查,做好相应记录,并严格把控任课教师的串调课申请,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2)。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于当天上报教务处。
(3)教案检查
各教学单位组织成立教案检查组对本单位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与评定,着重检查新开课及新聘教师教案编写的规范程度,做好检查记录,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教案检查表》(附件3)。
(4)教学日历检查
各教学单位负责做好教学日历的检查工作,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编写严格按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师教学日历填写规定与规范要求》执行。
(5)教学大纲检查
各教学单位负责做好教学大纲的检查工作,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要严格按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执行。
(6)多媒体课件检查
多媒体教学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应依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对任课教师的多媒体课件进行审查,并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多媒体课件审核汇总表》(附件4),以保证多媒体课件质量,切实发挥多媒体教学的实用性及科学性。
2.听课情况检查
(1)同行教师听课
各教学单位要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通过集体听课、评课的方式,充分重视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同行教师开展互听、互评活动。
(2)各教学单位领导听课
在教学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院(部)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院长助理、教研室主任进行听课。
各位教师应结合听课情况,对任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使听课达到实效,且听课记录应详细,有评语。
3.教研活动检查
各教学单位在统筹教研室发展的前提下,认真制定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充分重视教研室活动在期初教育教学阶段的重要性,做到有落实、有效果、有详细的教研室活动记录,切实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素质,增强教师的课程实践能力。
4.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开学初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建议与意见,重视教学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处理及反馈,对于座谈会内容,应记录详实。
5.实践环节检查
(1)相关学院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专业实习过程指导工作,确保实习质量,按时提交实习周汇报材料;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实习单位落实情况的统计工作,对未落实实习单位、未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及时督促,按时提交《顶岗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
(2)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期初实验、实训室、机房等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学期实验课程顺利开展。
各教学单位在完成上述要求的检查内容外,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增加相应教学检查内容,丰富教学检查内容,发挥教学检查实效。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依据教学检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教学情况,制定本次期初教学检查方案,合理部署相关检查工作,并认真落实。
2.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依据各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总结分析,每项总结内容以数据为支撑,如查课次数、教案检查份数、教师听课次数等等,并认真总结检查过程中值得借鉴的优秀经验,发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总结内容应详实、具体。
3.各教学单位要明确填写各项检查材料中检查时间、检查人、填表人等信息,不得出现随意涂抹现象。
4.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将被动检查转化为主动自查,不得流于形式,应使教学检查充分发挥实效。
五、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2024年秋季学期智慧教学平台建课情况检查表(纸质版+电子版);
(2)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及检查总结(纸质版+电子版);
(3)任课教师教学日历(纸质版+电子版);
(4)2024年秋季学期多媒体课件审核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5)教学情况检查表、教案检查表、听课记录单、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教师座谈会记录单、学生座谈会记录单(纸质版)。
2.常规教学检查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980304573@qq.com。各教学单位上交的电子版材料及邮件发送主题请以“单位名称+发送人姓名”进行命名。
3.对各教学单位上报材料中不属于本次期初教学检查期间的部分,将认定其为无效材料。
各教学单位请于9月13日15:00前,按照材料上报要求,将常规教学检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守正楼3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若以上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交齐,缺项材料按该材料未交齐进行通报。本次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材料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1.2024年秋季学期智慧教学平台建课情况检查表
2.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
3.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教案检查表
4.2024年秋季学期多媒体课件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