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学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城院教通〔2024〕195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学业审核管理办法(修订)》,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学业审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学业审核工作安排,各学生单位学业审核负责人对教务系统中学业审核数据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8月30日,复核结束后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业警告汇总表,将电子版于2024年9月2日前反馈到教务处考务科邮箱(kaowuke2020@163.com),纸质版盖章交到守正楼308办公室。
二、确认学业审核处理结果
经学业审核后将受学业警告、随下一年学习(降级)、退学的处理结果填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业审核结果汇总表,于2024年9月5日前将电子版反馈到教务处考务科邮箱(kaowuke2020@163.com),纸质版盖章交到守正楼308办公室。
三、公布2024年秋季学期学业审核结果
最终公布2024年秋季学期学业审核结果以学校文件为准。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业警告汇总表
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业审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