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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重修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重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重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人员资格

全体在校学生、2024届结业生

二、重修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12:00-2024年8月22日12:00。

三、重修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请相关学生按照报名时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syucu.edu.cn/jsxsd/)后按照重修报名手册进行操作。对于有学籍异动或者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务必做好课程审核,课程审核有问题要及时反馈。

本次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名,请各单位做好本次重修报名宣传工作,确保学生足够重视本次重修报名,以免影响学生学业审核工作。

四、重修开课形式

本次重修分为跟班与单独开班两种形式。请各教学单位在重修报名结束后,整理数据进行前期排课准备工作。

五、重修缴费时间

重修报名结束后,请各相关单位负责重修工作人员导出重修数据并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前,将重修报名反馈表以及重修收费统计汇总发到教务处考务科邮箱,教务处汇总后交由财务统一进行收费,收费时间暂定:2024年9月2日9:00起至2024年9月3日16:00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重修开课安排

重修缴费结束后,各学院根据学生选课确认单,将公共课以及有交叉课程的选课确认单,按照任课教师汇总成教师版课程通知单,于第二周周五(2024年9月6日)下午13点前将电子版发到教务处考务科邮箱,各学院的专业课选课确认单整理后自行留存备查即可。

跟班重修的学生填好选课确认单,第三周开始直接到所选班级跟班上课。

单独开班重修的公共课第三教学周公布课表,单独开班的专业课第四教学周公布课表,单独开班课程于第七教学周正式开始上课,课表另行通知。

其他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参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3﹞18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