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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财税智能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财税智能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通知

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产教融合,提高学生的全局观念和战略性思维,引领和促进学生财税专业的精细精准化学习,实现“学”向“用”的转化和团队合作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现举办2023年辽宁省财税智能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欢迎全校学生积极报名参赛。

一、竞赛名称

2023年辽宁省财税智能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二、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管理学院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全校学生。本次大赛为小组赛,每队3 人,将根据报名人数,合理配备指导教师,助力学生充分备赛。要求参赛对象熟知财务基础、财税职业道德、税务筹划、财税法规制度及规范改革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大赛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2023年9月6日-9月7日

(二)指导阶段:2023年9月8日-9月9日

(三)比赛阶段:2023年9月10日上午10:00

五、大赛举办地点

会计手工实训室

六、大赛内容

学生组比赛内容:从企业经营管理角度审视企业财务、涉税、运营、管理等多项企业活动,从而在企业真实业务处理工作中,考察参赛选手的专业知识、税务筹划、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七、大赛规则

(一)参赛学生自带笔记本电脑。

(二)大赛内容:财税基础知识、智能财税技能基础知识、大数据应用基础知识、税制变革知识、智能财税风险管控系统应用基础知识。通过“智能财税风险管控竞赛平台”机考答题,系统自动评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题。

(三)大赛依据“智能财税风险管控竞赛平台”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获奖等级,若评分相同,则依据提交时间进行排名,用时较短者排名优先。大赛严禁作弊,一经发现作弊行为,取消参赛资格。因网络、电脑等问题不能正常提交,无法进行评分及排名。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立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参赛人数的10%、20%、30%。

九、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群,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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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人

翁老师 18804079876;杨老师1384050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