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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申报工作,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于9月24日15:00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业精楼D4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125221@qq.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10号)

2.第一批次书证融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一览表(2021年9月3日)

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学校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