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21〕4 号 )转发给你们,请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研读《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见附件2),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材料。
请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于4月7日前将报送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调查表(一式六份),汇总表、专业自评报告(一式二份)报教务处B306,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sjcy@163.com。
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